设计模式
- 定义: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。通俗的说,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。
- 定义1:如果对每一个类型为S的对象o1,都有类型为T的对象o2,使得以T定义的所有程序P在所有的对象o1都代换成 o2 时,程序 P 的行为没有发生变化,那么类型S是类型T的子类型。
- 定义2: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。
- 定义: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,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;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;细节应该依赖抽象。
- 定义: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;一个类对另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。
- 定义: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。
- 定义:一个软件实体如类、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,对修改关闭。
- 包括6个:
- 包括7个:
- 包括11个
- 《设计模式之禅》
- Graphic Design Patterns